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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法|游客在景区受伤,景区有赔偿责任吗?

分类:周法 0 2021-04-21 收藏 国家旅业编辑


4月17日,在江西南昌铜源峡景区,来自上海的游客王女士在玩“铜源飞仙”网红项目时发生意外。王女士吊着威亚悬在半空中突然发生剧烈摆动,撞击到旁边设备上。其额头和腿部被撞伤,头部缝了将近40针,面临毁容风险。


景区回应因项目操作人员处置失当,致王女士受伤。景区及项目方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游客护送至医院,陪同家属咨询治疗相关事宜,并已主动先行垫付王女士所有诊治费用。经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美容整形科医生治疗后,伤者情绪稳定,7日后(4月23日)可拆美容缝合线。


景区表示将依法承担王女士营养、误工、护理、交通、精神损失等费用。目前已经与家属协商已达成初步一致,取得王女士家属口头谅解。


据悉,该项目已被封停。


景区推卸不掉的安全责任


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景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关于“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认为,该景区没有尽到自己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景区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游客在此游玩时不会被伤害,如果有安全隐患则应当及时修复,一时来不及修复则要采取明确的警示等方式告知游客,以保障其安全。


游客购买景区的门票就和景区的旅游公司建立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游公司有义务保障游客在景区的人身财产安全,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即便不在门票这个简单的旅游服务合同中注明,对合同双方仍是有法律效力的。



游客和景区都不能轻视的安全


现实中很多景区除了门票包含的景点和服务外,还会有很多额外收费的游玩项目,每个收费的游玩项目相当于一个新的旅游服务合同。但是只要这些游玩项目都在景区旅游公司管理的景区范围内,不管是自营的还是第三方承包经营、合作经营的,都是建立在景区门票这个总合同基础上的,故此负责景区管理者和旅游公司都对游客有当然的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律师也提醒游客,外出游玩时切记安全第一,尽量挑选正规的景区,绝大部分正规景区都会投保风景名胜区责任险等类似保险,这样会给游客提供一个兜底保障。如发生了受伤的意外情形,应当积极协商,协商不成要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一黄金周日益临近了,这个假期将有2亿人次出游,各个景区也一定迎来大批游客,景区经营业们一定要强化安全保障意识,不仅让游客玩得开心,更要玩得安全。



编辑:Sophie

审核:雷蕊


标签: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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