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措施促旅游恢复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出台《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发展十条措施》,以加快旅游市场全面恢复,推动旅游兴疆战略实施。
十条措施包括:
一是狠抓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做好行程管理,将防控措施贯穿旅游各环节。剧院、影院、图书馆、博物馆、KTV和表演场所等室内活动场所暂不开放。出入境旅游暂不恢复。
二是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所有户外景区全面开放,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是全面畅通旅游出行。各地不搞“土政策”,游客出示健康码,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就可畅通出行。
四是落实企业纾困政策。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贷款贴息、水电费及房租缓交等优惠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五是加快激活疆内旅游市场。鼓励引导因地制宜实施带薪休假制度。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游”、“访惠聚”结对帮扶游等“爱家乡·游新疆”系列活动。发挥援疆优势,做好“引客入疆”工作。
六是做好“1+3+N”重点工作。举办秋冬季旅游启动仪式,筹备召开自治区旅游民宿现场交流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现场推进会、第十五届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举办多层次秋冬旅游节庆活动,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
七是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抓住“农民丰收节”“中秋”“十一长假”等时间节点,制定出台门票优惠政策。
八是推进智慧旅游和宣传推介。全方位实施“新疆是个好地方”旅游宣传推介,积极组织“打卡新疆·网红大赛”等活动。
九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实施S101线、G219线等重点旅游项目。
十是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