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部分区域将对民宿做减法 拟出台新规缓解生态问题
大理部分区域将对民宿做减法。日前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组织召开了《大理市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办法》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诏风情岛等列入民宿客栈禁止/限制发展区,并对民宿的建筑、污水管理系统以及运营管理方法进行了严格规范。
《办法》拟把多个区域列入民宿客栈禁止发展区,包括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苍山海拔2200米以上范围、洱海生态保护蓝线和绿线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湿地保护范围等。同时,金梭岛、南诏风情岛、小普陀等区域列入民宿客栈限制发展区。新规明确,以上区域需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禁止新增民宿客栈,已有的存量民宿客栈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逐步外迁。
近年来,伴随大理旅游目的地知名度的提高,前往大理的游客不断增多,但与此同时,也对洱海等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去年3月,大理执行了洱海治理令,关停洱海周边餐饮民宿客栈2400多家,一度加剧了大理的旅游发展和生态保护的矛盾,旅游人数也有所下降。
对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王兴斌对表示,从地方上讲,大理根据自身情况推出的《办法》,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的解决当前的大理旅游发展的困境,“这是值得鼓励的。”但是由于大理的生态问题由来已久,想要通过地方标准来根治旅游乱象和生态污染较困难,需要大量的时间去规划管理。他进一步指出,粗暴的关停方法虽然一段时间内可以缓解生态问题,但不具备长久使用性,治标不治本。“要想真正的解决生态和旅游的问题,政府需要提供更多的支持,比如设立公共排污系统,引导商户进行污水处理,保障个体商户也能实施有效排污。”
此外,《办法》还规定,民宿客栈经营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总层数不超过3层,总高度不超过12米。有数据显示,由于受《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的限制,目前大理市5000多家客栈中,绝大多数总层数和建筑总高度都符合规定,但建筑面积和客房数量符合要求的客栈却很少。而在这些不符合要求的客栈中,家庭民宿客栈占比较大。对此,听证代表提出建议,新政应该将非酒店类型的住宿载体全部纳入客栈管理,并进行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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