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中国游客泰国游脱团滞留,厦门一旅行社被吊销执照
5月22日,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理一起旅行社组织出境游期间游客脱团未及时报告案。厦门市文旅局对该司依据《旅游法》作出了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厦门文旅执法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显示:接到上级交办线索后,支队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案涉旅行社进行现场检查,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询问,提取并固定相关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案件调查工作。经查,该司组织陈某等12人赴泰国旅游期间,在发现该12名游客集体脱团滞留境外不归时,未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根据调查情况,鉴于该司的违法情节,经集体讨论,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下一步,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以该案作为案例震慑和警示各旅行社,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以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助力出境游市场有序恢复。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游客,参团出国旅游,一定要以“团进团出”的方式出入境,切不可擅自脱团滞留不归。目前,世界各国法律均严厉打击非法移民、非法劳务行为,脱团后人身财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也不可能获得国外工作许可,随时可能被国外相关部门缉捕。非法滞留人员往往被处以高额罚款,并将被遣送回国。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被遣送回国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予以6个月至3年不准出境的处罚,若构成偷越边境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旅游者一旦因滞留不归被遣返回国的,首先公安机关将会吊销其护照。而且法律明确规定,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公安机关不予签发护照。此外,对于非法出境的公民,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或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脱团的旅行者还将面临被旅行社索赔的情况。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9条的规定,旅游者有“不在境外滞留不归”的义务。违反了这一规定,旅游者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并有可能要赔偿旅行社实际损失。(来源:综合厦门文化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