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丨极端天气造成游客滞留,费用该由旅行社承担吗?
7月29日至8月1日,受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北上及地形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华北、黄淮等地的极端强降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受到降雨的影响,多地发布暂时关闭景区、高铁、航班暂时停运等多项通知。
正值暑期出游高峰期,部分游客也受到此次天气的影响不得不更改行程。在这样的背景下,旅游业同仁,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共同应对极端天气。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在7月30日即发布《致全市旅游行业同仁及游客朋友的一封信》,呼吁全市旅游行业同仁携手游客朋友们,以沟通和理解为纽带,一起做好后续行程安排。
在出团期间,正好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滞留未能完成约定的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呢?旅行社该承担责任吗?
本期《周法》,国家旅业整理相关案例,以供业者参考。
案例
游客刘先生一家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岛七日游,在旅途结束的前一天,岛屿上遭遇了特大台风,恶劣天气致使机场所有航班延迟起飞,刘先生一家被滞留在当地。
滞留在当地的期间内,旅行社给刘先生一家安排了住宿与用餐,但双方未就自滞留期间的费用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刘先生回到家后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旅行社承担在滞留期间的费用。
案例解析
不可抗力是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案例中,刘先生在回家前一天遭遇特大台风,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旅行社并没有过错,刘先生因此增加的就餐与住宿费用,不可归责于旅行社。
但需要提起注意的是,不可抗力发生后,旅行社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的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滞留时,旅行社还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在保障就餐与住宿费用的同时,还应该积极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对于刘先生提出的其在滞留期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行社承担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本案中,涉案旅行社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应当由游客承担,并无不妥。
建议
实际上,在旅游活动中发生地震、台风、海啸等意外状况,导致行程有变的情况时有发生。
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旅游保险来降低风险,在计划前往自然灾害发生较多的地区时可以选择购买旅游延误险、旅游取消险以及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商业保险,一旦遇到不可抗力,就可以获得额外赔付。
旅游企业也应该及时将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关信息通知游客,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编辑|李楚薇
校对|梁涌
审核|雷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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