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周法 > 周法>正文

弄脏宾馆床单,旅客该不该赔?

分类:周法 0 2018-12-25 收藏 柳琳

案例


外地游客张女士投诉称,她带孩子来青岛游玩时住在一家旅馆,因孩子尿床弄脏了床铺,就被要求扣除80元押金,她认为这不合理,与旅馆老板娘汪女士发生争论,并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争论期间,张女士竟然动手打了汪女士。汪女士报警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进行解决。经过双方调解,汪女士原谅了张女士,张女士也同意赔偿,最终商家收取张女士50元钱损失费。 --(本案例来源于网络)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还应考虑“合同对等”的原则,顾客有爱惜宾馆提供的设施及用品的义务,即合理谨慎使用的原则。如果顾客在使用过程中对宾馆设施产生非正常的损坏,给宾馆带来了损失和增加了旅馆额外的工作负担,那么作为服务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当然,这其中也牵涉该收取多少费用的问题。事实上,许多宾馆事先都会有诸如“损坏物品需照价赔偿”的告知,但在诸如床单遭到血迹等污染后要收取多少洗涤费用问题上,由于洗涤费必须视污渍种类、面积大小以及是否能有效洗涤清除方能判定。因此,不可能事先作出千篇一律的硬性规定。至于消费者对所收取的费用价格不满意问题,可以将具体情况反映至专业洗涤单位,进行价格咨询,实在不行可请有关部门出面协调。


国家旅业小编说


小编提醒行业内部的人员,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提醒出行的游客注意这些旅游事项,虽然法律没有对此类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游客自身应该有爱护公物的意识,如果真的将宾馆物品弄脏或损坏,应主动联系前台进行商议,进行一定的赔偿,妥善解决此类事件,如果游客咨询行业内的相关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也应该及时帮助游客或者宾馆对此类事件进行处理。相反,如果游客非要强词夺理,和宾馆方无理辩驳,行业从中也协调未果,那对于游客自身和宾馆方来说都是无益的,都会损害对方在自己心中的形象。将心比心,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爱护公共设施。行业内部也应吸取经验,帮助游客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帮助宾馆或酒店制定更加合理的规则。


标签:
快把新闻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相关文章

还可以输入200

声明:旅业传媒的原创内容欢迎转载,但在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旅业传媒“公园五号”,否则我们将追诉相关责任。本站未特别标注的新闻均系转载官方媒体或其他网站,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请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旅业网”,或搜索微信公众号“旅业网”,了解旅游行业动态及价值资讯。旅业传媒,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媒体集群。
欢迎业界朋友注册成为会员、投稿,与业界分享您对行业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