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滞留,旅行社是否担责?
案 例
在国庆长假期间,一则游客滞留华山山顶的话题一时间引起热议。2012年十月4日凌晨,在海拔2000米高的华山西峰滞留一夜后,最后一批数量200多名游客,乘坐恢复运行的西峰索道下了山。前一晚,由于华山西峰受到突发8至9级大风天气的影响,导致西峰索道停运,景区出现数百名游客滞留。下山后,现场有游客表示,原计划的行程被打乱,赶不上航班,不知能否得到赔偿。下面本文就旅游者滞留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的承担问题进行探讨。在国庆长假期间,一则游客滞留华山山顶的话题一时间引起热议。2012年十月4日凌晨,在海拔2000米高的华山西峰滞留一夜后,最后一批数量200多名游客,乘坐恢复运行的西峰索道下了山。前一晚,由于华山西峰受到突发8至9级大风天气的影响,导致西峰索道停运,景区出现数百名游客滞留。下山后,现场有游客表示,原计划的行程被打乱,赶不上航班,不知能否得到赔偿。下面本文就旅游者滞留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的承担问题进行探讨。
案例分析
此次华山旅客滞留事件是非规律性的恶劣天气原因造成的,应视为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因此,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三、第四款规定,滞留旅客在滞留期间因购买食物、保暖物品、安排住宿等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另,根据第六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增加的返程费用,也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因此,对于由于滞留造成误机而产生的退票、改签、重新购票等费用,也应由旅行社与旅游者根据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约定或根据另行协商结果按比例进行合理分担。
国家旅业小编说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多,追求也越来越高,假期出游成了更多人被动式选择,尤其黄金假期遭遇滞留事件几率更大,因滞留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损失不可免,此时,应由旅行社与旅游者根据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约定或根据另行协商结果按比例进行合理分担。如果出现旅游合同条款不清晰或者内容复杂情况,小编建议大家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以期纠纷得到妥善解决。